1. 砌體結構應注明施工質(zhì)量控制等級。
2. 多層砌體結構,在抗震設防地區(qū),樓板面有高差時,其高差不應超過一個梁高(當錯層樓蓋高差不大于1/4層高且不大于700mm),超過時,應將錯層當兩個樓層計入房屋的總層數(shù)中。當錯層樓蓋高差不大于1/4層高且不大于700mm,錯層交界的墻體,除兩側樓蓋處圈梁照常設置外,還應沿墻長每隔不大于2m增設一根墻中構造柱。
3. 在抗震設防區(qū),多層砌體房屋墻上不應設轉角窗。(對于剪力墻結構,B級高度的高層建筑不應在角部剪力墻上開設轉角窗。抗震設計時,8度及8度以上設防區(qū)的高層建筑不宜在角部剪力墻上開設轉角窗;必須設置時,應進行專門研究,并采取措施。見《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-結構》P220)
4. 底框(底部框架-抗震墻房屋)設計中要特別注意:a.上部的砌體抗震墻與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墻應對齊或基本對齊;b. 底框房屋的框架和抗震墻的抗震等級,6、7度可分別按三、二級采用。
5. 托墻梁側向腰筋不滿足 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11-2001 7.5.4(3)條。即:沿梁高應設腰筋,數(shù)量不應少于2Ф14,間距不應大于200mm。
6. 對小墻垛的強度和梁端支承處砌體的局壓的計算重視不夠。
7. 陽臺挑梁有時與墻中的煙道矛盾。
8. 頂層挑梁有時為兩層板荷載,不能選用標準層的挑梁。
9. 挑梁外露部分與墻內(nèi)部分標高不同時應注意梁在折角處的寬度及鋼筋的錨固。
10. 構造柱設計不符合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的要求,較大洞口(內(nèi)縱墻、橫墻>=2m,外縱墻>=2.4m)兩側應設構造柱,特別要注意:(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011—2001第7.3.2.5條)房屋高度和層數(shù)接近限值時,縱、橫墻內(nèi)構造柱尚應符合下列要求:a.橫墻內(nèi)的構造柱間距不宜大于層高的二倍;下部1/3樓層的構造柱間距適當減小。B.當外縱墻開間大于3.9m時,應另設加強措施。內(nèi)縱墻的構造柱間距不宜大于4.2m。(規(guī)范地7.3.2.5的“接近”是指達到《抗規(guī)》第7.1.2條表中限制的層數(shù)或差一層。)
11. 砌體房屋伸縮縫的間距超過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(GB50003—2001)的規(guī)定要求(特別還應注意蒸壓灰砂磚、蒸壓粉煤灰磚和混凝土砌塊房屋應按表中數(shù)值乘以0.8的系數(shù)),且未采取有效措施!镀鲶w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第6.3.1-6.3.9條有許多防止或減輕墻體開裂的措施。
12. 多層砌體住宅應設置不少于三道承重縱墻,每道縱墻還應沿各自軸線對齊、貫通。同一軸線上的窗間墻宜等寬,且房屋的局部尺寸宜滿足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11—2001)第7.1.6條的要求。
13. 在凍脹地區(qū),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,不宜采用多孔磚,如采用時,其孔洞應用水泥砂漿灌實。當采用混凝土砌塊砌體時,其孔洞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b20的混凝土灌實。(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第6.2.2條強條)。
14. 砌體結構挑梁埋入砌體的長度不滿足規(guī)范要求!镀鲶w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03—2001,既挑梁埋入砌體長度L1與挑出長度L之比宜大于1.2,當挑梁上無砌體時,L1/L之比宜大于2。
15. 圈梁兼過梁時,過梁部分的鋼筋應按計算用量另行增配。(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03—2001第7.1.5.4條。)
16. 采用已禁用的實心粘土磚。
17. 樓板計算時,磚混結構房間外墻(包括樓梯間墻)按固接計算不對,此處樓板邊支座應按鉸接計算。
18. 砌體結構的大梁,應根據(jù)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03—2001第6.2.5條設計。既:
當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數(shù)值時,其支承處宜加設壁柱,或采用其他加強措施。
對240mm厚的磚墻為6m,對180mm厚的磚墻為4.8m;
對砌塊、料石墻為4.8m。
19. 外凸窗臺板抗傾覆不夠問題:
20. 突出屋面的屋頂房間何時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頂計算而不算做一層。
一般認為當出屋面的屋頂房間面積小于樓層總面積的30%時,該部分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頂間計算而不算做一層。